央廣網北京12月3日消息(記者張茜)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為進一步規范代收業務參與各方行為,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央行昨天(2日)發布了關于《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規范代收業務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要求代收機構不得通過代收業務為各類投融資交易、外匯交易、股權眾籌、P2P網絡借貸等辦理支付業務。
代收業務在日常生活場景中應用較為廣泛,例如,信用卡持卡人與銀行簽訂自動還款協議后,銀行每月從持卡人指定的賬戶劃轉資金償還信用卡;客戶購買保險時,與保險公司約定每月自動從客戶賬戶扣收保費等。代收業務的基本特征是付款人事先授權,實際交易發生時不再逐筆確認。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說,也正因為代收業務的這個基本特征,容易造成資金風險。“因為代收業務它跟一般的扣款方式存在不太一樣的地方,主要是兩個方面,一個代收業務它的交易驗證強度比較弱,不再需要逐筆進行交易確認。如果出現一些問題就容易造成付款人的資金存在一些風險。第二個是代收業務有可能存在未經客戶授權這種情況。”董希淼表示。
隨著近年來代收業務呈快速發展趨勢,由于業務開展不規范導致的資金損失風險事件逐漸暴露。比如,某羅姓客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儲蓄賬戶被人以1分鐘1萬元的頻率在10分鐘內扣走近8萬元。經開戶銀行查詢,某公司通過某支付機構的批量代收接口將資金從羅姓客戶儲蓄賬戶扣走,但該客戶并未與此公司、儲蓄賬戶開戶銀行簽署任何協議。董希淼指出,央行此次對代收業務進行規范十分有必要。
征求意見稿提出,在代收業務適用場景中,代收機構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代收業務適用場景,不得通過代收業務為各類投融資交易、外匯交易、股權眾籌、P2P網絡借貸,以及各類交易場所(平臺)和電子商務平臺等辦理支付業務。董希淼說:“征求意見稿提出來,不得用于投融資、P2P以及外匯交易等這些平臺,因為這些平臺提供的主體不是那么固定,頻度也不一定很高,也缺乏一些規律,可能金額還比較大。如果用代收業務這種方式,有可能給客戶的資金、付款人的資金帶來比較大的侵害,現實中也發生了不少這樣的例子。”
在日常生活中,越來越多的免密支付業務出現在人們身邊,比如網絡約車自動扣付車費等,與代收業務的交易體驗趨同。對此,董希淼認為,雖然二者體驗類似,但還是有區別。“生活中這些網絡約車自動扣費,從體驗上來說跟代收業務比較像,但它事實上是銀行卡小額免密業務的一種使用,還是有區別的。小額免密業務,它是需要通過兩類要素進行驗證,代收業務只要你簽訂協議授權之后,是不需要進行驗證的,所以這還是有一定區別的。”董希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