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已經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將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大氣污染防治,我省將采取哪些措施?《條例》提出,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限期淘汰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燃煤鍋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面積逐步擴大,長株潭城市建成區可以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條例》要求,在大氣污染重點區域城市建成區內,禁止新建、擴建鋼鐵、水泥、有色金屬、石油、化工等重污染企業以及新增產能項目。市、州、縣(市)政府在編制或修改城市規劃時,應規劃城市風道,擴大綠地、水面、濕地面積。
市州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劃定禁止或限制高排放機動車行駛的區域和時段,并向社會公布?h級以上政府應保障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連續、暢通。機動船舶使用渣油、重油的,由縣級以上政府海事管理機構、漁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新建居民住宅樓、商住綜合樓應當配合建設專用煙道。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按規定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保證油煙達標排放。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區、機場周圍、交通干線附近等區域露天焚燒秸稈、落葉、垃圾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
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裸露地面應采取措施進行覆蓋;超過三個月不能開工的,應當進行綠化、透水鋪裝。礦山開采應當實施分區作業,做到邊開采、邊治理,及時修復生態環境。
對未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或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湖南省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約談該地區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并向社會公開。省政府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實行獎懲。
各級政府、縣級政府環保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大氣環保監督管理職責的主管部門,如有包庇大氣污染違法行為,未依法作出責令停產、限產決定等行為,將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湖南日報記者 曹嫻 通訊員 黃亮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