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三亞5月21日消息(記者 蔡文娟)日前,三亞市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三亞市商務局和三亞市財政局印發《三亞市加強文體旅商展聯動進一步促進消費的若干措施(2025修訂版)》,明確符合相關獎勵標準的大型演唱會、音樂節,將給予最高200萬元一次性獎勵。
《措施》指出,三亞對主辦單位引進國際知名或國內一流的大型演唱會、音樂節,按舉辦場地、觀演規模、舉辦時段等不同情形一次性獎勵100萬元至200萬元不等,其中在三亞白鷺體育場或其他戶外場地舉辦的,累計售票總人次超過1萬獎勵100萬元,每增加2000人次獎勵遞增10萬元,以此類推,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在三亞白鷺體育館或其他室內場館舉辦的,累計售票總人次超過5000獎勵100萬元,每增加1000人次獎勵遞增10萬元,以此類推,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三亞實施上浮獎勵,標準為滿足島外購票觀眾比例為達50%(含)、舉辦時間為4月至9月、以境外團隊為主或具有國際廣泛影響力、在新建體育館運營首年內舉辦等情形,每滿足一項獎勵標準上浮10%,總額不超過200萬元。該市并定制獎勵,對三亞建設海南國際旅游消費中心核心區等有關戰略目標有重大正面影響力的項目,按“一事一議”定制專項獎勵措施和落地保障方案,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活動總支出50%。
三亞支持高品質優秀劇目文藝演出,對主辦單位引進國際知名或國內一流院團優秀劇目,按照累計觀演觀眾予以事后一次性獎勵。人數3000至5000人次(含),予以20萬元獎勵;5000人次以上,且島外觀眾比例超過40%的,予以50萬元獎勵。同時支持有影響力的文化演藝類市場主體落地,對在國際國內有舉辦大型演藝活動經驗并取得較好市場效益的主辦單位,遷移總公司到三亞或在三亞設立分公司、新注冊文化公司并開展實質性運營,舉辦至少一場萬人規模以上大型演唱會、音樂節等演藝活動的,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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