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出臺
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指出,修訂《甘肅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調整獎勵對象、獎勵類別、獎勵數量和獎金標準。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以下統稱三大獎)獎勵對象由“公民”改為“個人”。分類確定被提名科技成果的實踐檢驗年限要求,杜絕中間成果評獎,同一成果不得重復報獎。
實行由專家學者、組織機構、相關部門(單位)提名制度
《方案》指出,改革現行科技獎勵的推薦方式,實行由專家學者、組織機構、相關部門(單位)提名的制度,進一步簡化提名程序。提名者承擔提名、答辯、異議答復等責任,并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提名者應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遵守提名規則和程序。建立對提名專家、機構和部門(單位)的信用管理和動態調整機制。
建立定標定額的評審制度
定標。三大獎一、二、三等獎項目實行按等級標準提名、獨立評審表決的機制。提名者嚴格依據標準條件提名,說明被提名項目(人)的貢獻程度及獎項、等級建議等。評審專家嚴格遵照三大獎標準評審和投票表決。對提名時申明不接受評審結果的,一等獎評審落選項目不再降格為二等獎,二等獎評審落選項目不再降格為三等獎。
定額。根據國家對省部級科學技術獎的要求和我省的綜合科技實力,以鼓勵科技人員潛心研究為出發點,進一步優化獎勵結構,合理設定我省科學技術獎的類別、數量和獎金標準。
對請托游說評委等行為實行一票否決
嚴懲學術不端。對重復報獎、拼湊“包裝”、請托游說評委、跑獎要獎等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對造假、剽竊、侵占他人成果等行為“零容忍”,已授獎的撤銷獎勵;對違反學術道德、評審不公、行為失信的專家,取消評委資格。對違規的責任人和單位,要記入科技獎勵誠信檔案,視情節輕重予以公開通報、階段性或永久取消參與省科技獎勵活動資格等處理;對違紀違法行為,嚴格依紀依法處理。
適當提高科學技術獎勵標準
禁止以營利為目的使用甘肅省科學技術獎名義進行各類營銷、宣傳等活動。對違規廣告行為,一經發現,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合理運用獎勵結果。有關部門和評價機構要樹立正確的價值導向,堅持“物質利益和精神激勵相結合、突出精神激勵”的原則,依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適當提高科學技術獎勵標準,增強獲獎科技人員的榮譽感和使命感。按照功勛榮譽表彰制度的有關規定,對生活確有困難的獲獎科技人員,通過專項基金及時予以救助。
鼓勵社會力量設立區域(行業)科學技術獎
堅持公益化、非營利性原則,引導鼓勵和規范學術團體、行業協會、企業、基金會及個人等社會力量在我省設立定位準確、學科(行業)特色鮮明、遵守國家法規、維護國家安全、嚴格自律管理的區域(行業)科學技術獎,在獎勵活動中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逐步構建信息公開、行業自律、政府指導、第三方評價、社會監督的有效模式,提升社會力量科技獎勵的整體實力和社會認可度。(蘭州日報全媒體記者趙萬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