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出臺《關于司法服務保障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據悉,這是全國首份由省級層面專門制定,旨在強化海洋經濟發展司法保障的規范性文件。

《意見》緊扣中央“向海圖強”戰略要求,對標《廣東省促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條例》要求,立足服務全省海洋經濟發展大局,圍繞海洋經濟、科技、生態、治理等維度,系統謀劃司法服務舉措,為加快打造“海上新廣東”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意見》共18條,包括了營造海洋經濟發展法治化環境、護航現代化海洋產業體系建設、服務構筑粵港澳海洋經濟合作圈、參與全球海洋治理等方面內容,致力于為海洋科技創新、產業轉型升級、生態環境保護提供全鏈條、全方位的司法服務。在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方面,《意見》依法懲治涉海犯罪,加大對破壞紅樹林、破壞珊瑚等犯罪的懲治力度。加強對海洋新能源、海工裝備、海洋生物醫藥等領域的產權司法保護。

同時,《意見》創新性地提出一系列舉措,包括準確認定各類深遠海智能養殖平臺性質,創新生鮮水產品糾紛柔性化解機制,規范水產品網絡交易秩序;強化光伏設備、鋰離子動力電池等出海司法保障,制定跨境電商物流糾紛裁判指引,推廣示范合同促進行業自治;建立海洋新能源案件專項管理機制,及時出臺司法規范性文件統一裁判尺度,為全省海洋新能源規模化發展提供司法智庫支持。(記者 鄢敏)

編輯:張順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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