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歐志葵)購買感冒顆粒、雙黃連、清開靈、抗病毒口服液等20種中成藥,以及阿咖酚散等17種化學藥,要實名登記了!
記者在廣州越秀區一家藥店看到,門店顯眼位置張貼了公告,告知消費者在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的藥品目錄。店內有專門的區域,集中陳列著需實名登記的相關藥品,旁邊還有提醒公告。
為充分發揮零售藥店在疫情防控中的監測作用,省藥品監管局近日會同省衛生健康委,組織專家對原制定的《需實名登記報告的退熱類藥品目錄》進行優化,制定了《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藥品目錄》,并于5月30日正式實施。目前,廣州市內的藥店已在執行新規定。
廣州醫藥公司在廣州地區擁有健民醫藥、大藥房、大眾婦兒、采芝林連鎖等80家藥房,該公司有關負責人稱,自5月30日起,旗下各藥房門店已第一時間執行新規定,對前來購買目錄里規定的中成藥或化學藥者,均做好實名登記上報工作。
日前,省藥監局要求,各地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督促轄區藥品零售企業在其營業場所顯眼位置張貼《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藥品目錄》,并將企業信息登記報告執行情況作為常態化監管工作的重點內容,確保信息登記報告工作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