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 針對排水戶違法排水現象日益嚴重的現狀,6月1日,《廣州市違法排水行為有獎舉報辦法》(征求意見稿)開始公示,規定了5類違法排水行為納入舉報有獎范圍。只要被認定為有效線索,每次舉報最低獎勵300元;被舉報人因被舉報事由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舉報人最高可獲得100萬元獎勵。
根據《辦法》規定,廣州市水環境整治聯席會議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治水辦”)負責受理違法排水行為的監督舉報。規定了5類違法排水行為納入舉報有獎范圍,包括:向河道、市政管網傾倒垃圾、排放生活污水、工業廢水等;以及未依法辦理排水許可證或排污許可證,擅自向市政管網排放污水;在畜禽禁養區內非法養殖的等。
廣州市治水辦有關負責人表示,這5類行為是河道河涌黑臭的主要源頭,且行為呈多發性、隱蔽性、流動性和夜間作業等特點,光靠政府部門難完全發現,因此發動群眾舉報,開展全民治水活動,能有效發現違法排水行為,摸清污染源,“對癥下藥”采取措施,積極促進黑臭水體的改善。同時,通過有獎舉報,也是對廣大群眾進行一場宣傳教育活動,促使廣大群眾珍惜來之不易的水環境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