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方日報報道,在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將禁止升放無人機、航空模型等12種行為,且保護區域將跨越深莞兩市。為保護深圳地區民用機場凈空及電磁環境,26日,深圳市法制辦公布了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起草的《深圳市民用機場凈空保護管理辦法(草案送審稿)》(以下簡稱“辦法”),并公開征求意見,各界可于4月28日前反饋意見或建議。
“目前,深圳民用機場周邊存在著一些影響凈空安全的因素。”深圳市交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些危害因素的存在,使得飛行不安全事件時有發生。
辦法擬規定,在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禁止12種行為。除了以往公眾熟悉的禁止修建超過限高的建筑物,排放大量煙霧、火焰、粉塵、廢氣等影響飛行安全的物質外,還將“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航空模型、無人機等升空物,或者進行飛艇、熱氣球、滑翔機、動力傘等飛行活動;放飛影響民用航空安全的鳥類動物和升放風箏、孔明燈等物體;設置易吸引鳥類及其他影響飛行安全的動物的露天垃圾場、屠宰場、養殖場等場所”納入禁止行為。
如在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外升放的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無人機、航模失去控制或者有其他可能影響飛行安全的異常情形的,升放單位或者個人也應立即向空中交通管理部門和市氣象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此外,由于深圳民用機場(深圳市寶安國際機場)凈空保護區域跨越深圳和東莞兩市,今后新建立的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也存在跨市可能,因此在保護方面相對于其他省市更為復雜,故辦法擬探索建立在市政府、國家民航管理機構牽頭協調下的跨市協作機制,保護機場凈空和電磁環境。
(原標題:深圳機場凈空區擬禁飛無人機 因保護區域跨越深莞兩市,將探索跨市協作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