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1月6日消息(記者官文清 見習記者鄭少純)1月6日,央廣網記者從廣州交警部門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廣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廣州交警將在原有抓拍違法行為類型的基礎上,對59個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抓拍取證點位新增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乘坐人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抓拍取證,并短信告知違法當事人配合調查處理。
59個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抓拍取證點位(央廣網發 廣州交警供圖)
據央廣網此前報道,《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于2024年12月30日起正式推行。針對不戴頭盔、闖紅燈、逆行、不按車道行駛、醉酒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規定》明確要求,由交警部門依法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廣州交警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根據實際情況對點位進行動態調整,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確保安全出行。
編輯:羅世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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