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撤回起訴和上訴,民事糾紛實現和解……近日,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行政處罰上訴案件時,多措并舉一并調解了民事糾紛,解開了當事人的心結,實現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上訴人張某某9歲時,其父母離婚,法院判決其隨母親趙某某生活。12歲那年,母親趙某某與李某某重組家庭,張某某又隨二人共同生活。
2023年3月,趙某某催促張某某起床上學,張某某卻未理睬,遂喊來李某某幫忙。由于言語不和,張某某與李某某發生爭執,李某某動手打了張某某。張某某的生父獲知此事后報警。事后,張某某對公安部門作出的對李某某不予行政處罰決定不服,便起訴到法院。一審法院經審理后,以證據、理由不足為由,駁回張某某的訴訟請求。張某某遂上訴到新鄉中院。
承辦法官詳細梳理案情,隨即與合議庭其他成員對該案深入進行研判。張某某與李某某之間發生的矛盾,系重組家庭中對未成年子女管教引發的矛盾糾紛,如果處理不慎容易激化。另外,張某某在提起行政訴訟外,還就醫療費用提起了民事訴訟,如果作出實體判決,對雙方都不是最優解,如果雙方能達成和解,妥善安排張某某今后的生活教育問題,不僅能修復已出現裂痕的親子關系,緩解離異家庭造成的矛盾,也有助于重塑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使未成年子女幸福成長。
基于此,承辦法官聯合一審法院,先從化解民事糾紛入手,對張某某的在校學習及生活情況進行了解掌握,積極與各方當事人進行溝通交流,了解各方的真實想法,并結合行政案件、民事案件相關法律規定,就孩子未來的成長教育等問題進行釋法明理。
通過做工作,雙方的情緒都穩定下來,承辦法官遂征詢各方調解意愿,同時邀請張某某的母親參與民事調解。鑒于目前狀況,承辦法官提出對張某某的撫養權進行變更。雙方經協商,同意張某某隨其生父張某生活,趙某某、李某某相應給付撫養費等。
談起撫養費問題,雙方又進行一番爭執。承辦法官從法律、親情和張某某成長環境等方面進行釋法明理,并多次做各方的思想工作。雙方最終就撫養費等事宜一并達成和解,張某某主動撤回了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的起訴,達到辦結一案化解多案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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