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周孝清 通訊員 胡佳佳
近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從全省行政訴訟實質解紛案例中評選出8個典型案例予以發布,類型涉及行政給付、行政許可、行政協議、行政登記、行政處罰、行政復議、不履行法定職責等方面,內容涵蓋見義勇為、婚姻家庭、退役軍人權益保護、征收補償、建設工程發包、資產收購等領域。
發布的典型案例分別為:楊某訴某縣人民政府行政給付案;李某訴某市自然資源局行政許可案;許某訴某鎮人民政府行政協議系列案;彭某連訴某縣民政局行政登記案;林某訴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案;謝某訴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某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職責及行政復議案;尹某等訴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某市人民政府行政處罰及行政復議案;某實業公司訴某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職責案。
其中,對“楊某訴某縣人民政府行政給付案”,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府院聯動機制,匯聚市、縣、鄉三級合力,對因見義勇為致傷的人員給予待遇上的充分保障,進一步弘揚了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助于激發全社會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對“彭某連訴某縣民政局行政登記案”,人民法院摒除就案辦案、機械司法思維,在依法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正確貫徹落實“兩高兩部”《關于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及時向民政部門發送司法建議,促使民政部門自行啟動糾錯程序,維護了婚姻登記秩序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節約了行政成本和司法資源;對“謝某訴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某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職責及行政復議案”,人民法院與司法行政機關站穩人民立場,運用“訴復銜接”機制,強化部門聯動、凝聚工作合力,以解決當事人實質訴求為導向,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因案施策、精準發力,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實質性回應當事人的合理訴求,通過“一事調”實現了“多案消”。
江西高院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些案例,不僅體現了全省各級法院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政通人和的職責擔當,也是深入推進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全省進一步創新發展,為建設更高水平平安江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生動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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