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0月3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日前,記者從省統計局獲悉,十八大以來,我省能源結構優化節能降耗顯效,具體表現在:
一是單位GDP能耗持續下降。2013年—2016年,全省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累計下降18.1%,目前全省萬元GDP能耗僅相當于全國平均值的四分之三左右。
二是新能源、清潔能源生產能力加強。2016年,全省新型能源(核電、風電以及其他新型能源)發電量458.75億千瓦時,比2012年增長15.3倍;核電從無到有,發電量407.04億千瓦時;全省清潔能源發電裝機容量2813.13萬千瓦,占全省發電裝機容量的54.0%,比2012年提高22個百分點。
三是余熱余能回收利用顯著。2016年,全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能源回收利用率為4.3%,比2012年提高1.7個百分點,其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回收利用率達18.8%,提高7.1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