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福建省日前出臺了《關于運用價格政策促進補齊民生短板的意見》,從促進教育事業發展、促進養老事業發展、促進城鄉民生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推出20項價格政策措施。
《意見》進一步縮小了民生事業領域的政府定價管理范圍,對民間投資或者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養老服務、停車服務和公共體育設施服務收費,以及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實行市場調節價或協議定價。
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方面:取消現行省級以下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高限管理政策,支持各地公辦幼兒園發展。嚴格落實民辦幼兒園與公辦幼兒園用電、用水、用氣同價政策。完善公辦高校教育收費管理。進一步放開民辦學歷教育收費。
促進養老事業發展方面:健全完善養老服務收費管理機制。除對公建公營養老機構的基本床位費、護理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外,對民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和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投資建設養老機構的養老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或協議定價。
促進城鄉民生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實行差別化停車服務收費政策,對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特征明顯的停車設施的停車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對社會資本全額投資建設的停車場、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建設的停車場(政府定價管理的除外)的停車服務收費,分別實行經營者自主定價和協議定價。完善建筑垃圾處理和危險廢物收費政策。
明年起,對政府全額投資建設并由體育主管部門運營管理的公共體育設施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對政府全額投資建設非體育主管部門運營管理,以及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建設的公共體育設施服務收費實行協議定價,但應按有關規定落實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政策;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公共體育設施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管理政策。除對政府投資建設并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外,對各類社會資本及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實行市場調節價或協議定價,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管理公共租賃住房。(記者 趙錚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