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外京鐵和園養老照料中心的閆院長算了一筆賬,去年該中心的水、電等基本開支都改為了民用價,這一年就省下了兩三萬元錢。而這也是未來本市將鼓勵進一步放開養老服務市場、為社會資本投資養老領域提供的多項扶持政策之一。
日前,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進一步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將放寬養老服務市場準入條件,降低準入門檻,城六區優先發展老年生活照料等行業。
按照實施意見,到2020年,政府運營的養老床位數占北京市養老床位總數的比例不超過50%。政府投資建設和購置的養老設施、新建居民區按規定配建并移交給民政部門的養老設施、國有單位培訓療養機構等改建的養老設施,均可實施公建民營。
辦工商登記有綠色通道
“去年為了建一個玻璃頂房子,一層層地跑。今年要建一個驛站,本來以為會很麻煩的產權手續卻精簡了很多。”東四街道民政科工作人員對實施意見里提到的降低準入門檻、精簡行政審批環節這事兒深有體會。
實施意見對放寬準入條件進行了詳細規定。明確,從事養老服務的市場經營主體辦理工商登記的,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老年人、殘疾人養護服務”核定行業,開展連鎖經營的,可在同一區級行政區域內通過綠色通道集中辦理登記注冊。在民政部門登記為社會服務機構的,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在其登記機關管轄范圍內設立多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服務網點。非北京市投資者舉辦養老服務項目與本市投資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北京市將鼓勵境外投資者設立營利性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服務機構、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專業護理服務機構,研發、生產老年產品用品。境外投資者設立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境內投資者設立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享受同等優惠政策。
政府部門將簡化養老機構審批流程,全面清理、取消申辦養老機構的不合理前置審批事項;養老機構審批涉及的有關部門,要主動公開審批程序和審批時限,并通過網上并聯審批平臺提高養老服務投資項目審批效率。
北京市也將建立覆蓋北京市養老服務行業法人、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行業信用體系,通過質量評估、信息公示、價格管理、行業黑名單等制度,加強養老服務機構的監管。
水電氣熱收費實行民用價
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無償提供設施、給予一次性開辦補助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建設、運營養老照料中心和社區養老服務驛站,整合社區商業、醫療、家政、物業等服務資源,為老年人提供多樣化居家養老服務。同時,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轉型為康復醫院、護理院或臨終關懷機構,支持社會力量舉辦護養型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服務機構和專業護理服務機構。
記者了解到,在實際運營中,幾乎所有的養老機構都能享受到各類政府補助,養老機構也通過價格優惠等方式,將福利反饋給老人。東四街道養老照料中心是一家民建民營公助的養老機構,因為轄區房租成本高,街道在它成立之初采取“扶一把”的政策,每年為其提供58萬元的資金支持,而該中心則反饋給轄區的老人每月打折收費的福利。安定門街道則免費為芙蓉敬老院提供用地,在寸土寸金的鐘樓旁,為其提供了一個獨門獨戶的四合院,每年還為這里投入各項經費幾十萬元,敬老院則對地區老人給予很大收費優惠。
實施意見提出,將采取貸款貼息、項目補助、以獎代補等方式,加大對養老服務重點領域和重點項目的資助、扶持。采取價格扣除、預留份額、評審優惠等措施,支持小微養老企業參與政府采購。轉變運營補貼發放方式,依據養老服務機構實際服務老年人數量發放運營補貼,對服務失能老年人的補貼標準予以適當傾斜,探索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享受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有關補貼等政策。
另外,養老服務領域應減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減免到位。社會資本利用其他用途房產和土地投資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經民政部門按照相關規定認定為養老服務機構的,實行水電氣熱收費與居民用戶同價。
民營養老機構收費市場調節
價格,始終是老人選擇養老機構最為關心的條件之一。民營養老機構的收費,將主要由市場來調節。
對于民營養老機構,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由經營者自主確定,民政部門加強對其服務的監督管理,并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做好對價格水平的監測分析。
對于政府運營的養老機構基本養老服務費,以扣除政府投入、社會捐贈后的實際服務成本為依據,按照非營利原則,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對于以公建民營等方式運營的養老機構,采用招投標、委托運營等競爭性方式確定運營方,具體服務收費標準由運營方依據委托協議等合理確定。
集體土地可辦非營利養老機構
實施意見在編制養老服務規劃布局方面指出,城六區將優先發展老年生活照料、老年文化教育、老年信息科技、老年金融服務等行業;城六區以外平原地區優先發展機構養老、老年宜居住宅等行業;城六區以外山區優先發展老年休閑旅游等行業。同時,北京市將建立以生活照料為基礎,專業護理為支撐,多層次、多主體、多模式的老年人照護服務體系。
實施意見還指出,將統籌利用閑置資源發展養老服務,規劃國土部門應按程序依據規劃調整其土地使用性質。
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建設養老設施,涉及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或轉讓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允許補繳土地出讓金(租金),辦理協議出讓或租賃手續。
企事業單位、個人對城鎮現有空閑的廠房、學校、社區用房等進行改造和利用,舉辦養老服務機構,經規劃國土部門批準臨時改變建筑使用功能從事非營利性養老服務且連續經營一年以上的,五年內土地使用性質可暫不作變更。
民間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可依法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對在養老服務領域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方式的項目,可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入股建設。